使用者合約

立約宗旨:
立本約旨在明定使用者,在進行本網路遊戲時,應享之權利與應盡之義務,亦同時記載本遊戲所屬公司,應該擔負之各項責任,請務必詳讀本約之內容,以保障您個 人權益。一旦您按下「同意」鍵後,即表示您同意並且願意,在使用本公司所作各類服務時,恪遵本約之諸項規定,如有違法願負相關法律責任。如您無法接受本約 內容,請您按下「不同意」鍵離開遊戲。如您是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則您必須在加入會員前,請您的父母或監護人閱讀本合約書,並得到其同意,才可註冊及使 用本方所提供之會員服務。一旦您完成註冊並開始使用本方所提供之服務,即視為您的父母或監護人已經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方之各會員服務條款。當您開始使用由 本公司所提供之【宇峻奧汀官網】平台遊戲服務或其他加值等服務(以下統稱「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審閱本合約超過三日,並同意遵守本合約、【宇峻奧汀官 網】平台下各遊戲管理規範、【宇峻奧汀官網】網站所公告之所有注意事項及中華民國法律之規定。
立合約書人:
宇峻奧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本服務使用人       (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約之內容:
以下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甲方有關本服務之廣告、公告、活動規定或宣傳內容。
費率表、各遊戲服務合約及遊戲管理規範
前項合約內容相互間有衝突者,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二、名詞定義:
以下之名詞定義適用於本使用者合約、各遊戲服務合約及遊戲管理規範:
遊戲網站:係指由甲方為提供本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儲值:係指乙方給付甲方之金額後,兌換為遊戲網站之點數,乙方得再以點數使用本服務。
線上遊戲:係指乙方以其電腦設備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經由甲方所架設之網站平台旗下各遊戲或本服務程式,使乙方
得與不特定之多數人同時連線,進行遊戲之軟體。
程式漏洞(BUG):非甲方設計本服務程式時所預見或規劃之遊戲呈現方式、操作模式或所表現之遊戲結果。
外掛程式:係指除甲方提供之線上遊戲程式與乙方電腦設備之作業系統程式、輔助作 業系統運作之相關程式、連接網際網路所需之必要程式外,非甲方所提供用以影響甲方線上遊戲程式運作或影響封包傳輸之程式。
遊戲管理員(簡稱GM):由甲方所聘僱,擔任維護本服務進行之順暢、公平與提供本服務操作問題解答或其他客戶服務相關事項之人員。
遊戲歷程:係指自乙方登入遊戲網站使用本服務起,至登出遊戲網站止,遊戲網站電腦系統對乙方使用本服務過程所為之記錄。
禁言處分:係指暫停乙方於遊戲網站一定時間內輸入文字顯示之權利。
角色停權:係指暫停乙方使用於遊戲網站中自行設定之角色人物。
暱稱:係指乙方於遊戲網站中自行設定的虛擬角色的名字。
遊戲管理規範/服務合約:係指由甲方訂立,供作規範各遊戲或各代理遊戲進行方式之規則,且構成甲、乙雙方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具有相同效力。

三、本服務範圍:
本合約所提供之本服務,係由甲方提供遊戲網站,讓乙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入進行線上遊戲。但不包括乙方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及提供上網所需之各項硬體設備。


四、個人資料之提供:
乙方申請使用本服務,應於遊戲網站登錄完整、詳實、真實且為符合身分證明文件之個人資料,乙方所登錄之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時,應隨時更正之。
如乙方未提供真實且完整之資料,或原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甲方得於乙方提供真實且完整之資料或更新資料前,暫停乙方使用本服務、遊戲歷程查詢 及其他與本服務相關之服務,自甲方暫停乙方使用本服務之日起超過十天(含),乙方仍未更新資料者,甲方保留隨時終止乙方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若乙方使用虛偽不正之方式進行「儲值」,甲方經查證後得即終止乙方會員資格、各項會員服務之權利及本合約。
如乙方申請使用【宇峻奧汀官網】網站所提供之代理遊戲服務者,即視為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轉交予代理遊戲之授權人(即與甲方簽署代理遊戲之 代理合約之第三人),惟甲方應告知代理遊戲之授權人不得違法或於為乙方使用代理遊戲服務之範圍外,使用、洩露或交付乙方個人資料予其他人。
使用線上遊戲,請乙方小心個人資料勿外洩、注意網路交友及遊戲詐騙事件(如虛擬寶物或遊戲帳號交易等)。

五、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乙方於本服務註冊程序中應自行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經甲方遊戲網站核對確認後即設定該組帳號及密碼予乙方使用,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且僅供乙方使用,乙方不得將該組帳號、密碼轉讓、交付、揭露或出借予第三人,如因而產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乙方取得之密碼需於甲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
乙方就本條之帳號及密碼的保管負全責,如因保管不周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此屬可歸責於乙方之情形,亦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乙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乙方接獲甲方通知,或乙方通知甲方後,經雙方確認有前述情事者,甲方應立即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乙方。
前項情形者,不得將甲方所採取之措施解釋為甲方對您有明示或默示擔保或賠償責任,經甲方查證屬實或乙方提供檢具警察局之備案或報案證明後,甲方應返還乙方 其已被遊戲網站系統扣除之儲值或補償相當於被遊戲網站系統所扣除之儲值價值之費用,但可歸責於乙方者,不在此限。


七、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乙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查證,經甲方查證乙方之個人身分無誤後,應立即暫時凍結該組帳號、其他可疑帳號及持有遭不當移轉電磁紀錄之帳號,並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甲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甲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乙方,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
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甲方前項之處理,甲方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甲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乙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乙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甲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八、帳號與密碼之保管義務:
除遇有緊急情況及經司法調查機關調閱乙方個人資料,甲方始可出示乙方個人資料,交予執法機關或相關政府單位,協助維安工作之進行;甲方於未經乙方授權,不得任意出售、交換、出租或公開乙方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信箱,以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


九、本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甲方應於遊戲網站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使用本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第十條第一項所列之退費權利。

十、遊戲套件與軟體之退費:
乙方得於購買本服務遊戲套件或付費下載本服務相關軟體後七日內,向甲方或為甲方經銷本服務遊戲套件之業者,請求全額退費。但已於遊戲中使用之遊戲套件或軟體者,不在此限。
前項之遊戲套件與軟體,係指乙方透過實體或虛擬方式所購買者而言。

十一、遊戲歷程之保存期限、查詢方式及費用:
甲方應保存乙方之個人遊戲歷程記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日,以供乙方查詢。
乙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甲方之客服中心申請調閱乙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証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為新台幣貳佰元,由乙方負擔。
甲方接獲乙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乙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十二、本服務之暫停服務與更改:
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得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且不負任何責任: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或網站營運設備故障時。
任何不可歸責於甲方之因致遊戲網站無法正常營運,而無法提供本服務時。
甲方對於遊戲網站、本服務程式或各線上遊戲等進行定期性或例行性維護。
乙方應瞭解並同意,遊戲網站或本服務程式可能因甲方、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阻礙而全部或一部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

十三、連線品質:
甲方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應於七日前於遊戲網站中公告,且於乙方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進行中發佈停機訊息。
甲方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的情形。如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不能提供乙方服務時,甲方應返還乙方已被扣除之儲值,或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或遞延乙方得使用本服務之時間。
甲方係屬網路服務內容提供廠商而非ISP業者,若因ISP網路線路的品質不良或非可歸責於甲方之原因,造成遊戲進行中產生LAG或進度回溯的情形,而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將不負賠償責任。

十四、系統安全、程式漏洞:
甲方應依本合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甲方應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甲方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乙方損害時,應依乙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甲方能證明其無過失時,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甲方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因本服務程式漏洞致乙方受損時,甲方應依乙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甲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若甲方伺服器超載致有電磁記錄無法寫入或相類似情況發生時,甲方得重開伺服器,將遊戲回復至未超載前之狀態。
當本服務因硬體設備變更、調整或使用者人數增加時,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您使用的帳號及遊戲記錄轉移或複製至其他位置,甲方也承諾願意配合進行相關設定以因應此類調整。

十五、合約之終止及退費:
乙方得隨時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約。本合約終止時,甲方於扣除甲方必要成本40%後,應於乙方完成退費申請程序後開始起算三十日內,將乙方最後一次未使 用之儲值扣除贈送點數後,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前者所稱之必要費用,係指乙方進行本遊戲期間之甲方最 低遊戲營運成本,包括倉儲、貨運、上下架、代銷抽成等通路成本,及設計、製造、包裝與服務遊戲點卡產生之直接成本。
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甲方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乙方後,得立即終止本合約:
以甲方或類似甲方之名義使用本服務者。
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甲方遊戲網站或本服務程式之惡意攻擊或破壞者。
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本服務之程式漏洞(BUG)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使用本服務者。
乙方透過其他通路儲值,而後拒付款項或有任何造成甲方或第三人實質財務損失之情事者。
其他違背法律、命令之行為。
經司法機關查獲任何不法之行為。
甲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甲方應對乙方因終止合約所生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十六、特種買賣消費者之特殊契約解除權規定:
乙方得於開始使用本服務(即乙方首次登入遊戲網站任何一款遊戲或首次進入任何一款遊戲,即屬之)後七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告知甲方客服服務中心解除本契約,乙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乙方得就未使用之儲值並於扣除贈送點數後,向甲方請求退費。

十七、風險承擔:
乙方同意使用本服務係基於乙方的個人意願,並同意自負風險,包括因為自遊戲網站下載資料或圖片,或自本服務中獲得之資料導致乙方的電腦系統損壞,或是發生任何資料流失等結果。

十八、智慧財產權:
遊戲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包含但不限於虛擬商品、寶物、虛擬金幣等電磁記錄),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 利,均為甲方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甲方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乙方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 負所有法律責任。
前項情形,乙方亦不得對於因持有或占有甲方遊戲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而為移轉、買賣、讓與或其他處分之行為。

十九、申訴權利:
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甲方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甲方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甲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十五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甲方應於遊戲網站、遊戲管理規則或服務合約中明訂二十四小時服務專線、申訴服務專線與電子郵件位址。
二十、遵守中華民國法令:
乙方應遵守所有與登入遊戲網站及使用本服務相關之中華民國法令。
若乙方的行為違反本合約或法令規定,甲方得隨時停止帳號使用權、停止提供本服務,並終止本合約,乙方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
乙方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規定與慣例。若使用遊戲網站台灣地區以外之網站,同意遵守各該網站當地之法令及網路慣例。
乙方同意並保證不公布或傳送任何毀謗、不實、威脅、不雅、猥褻、不法、攻擊性、毀謗性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遊戲網站上。
乙方保證不會於遊戲網站或本服務從事廣告或販賣商品或虛擬商品、寶物、虛擬金幣等之行為。
乙方保證不會於現實世界中交易本服務所提供之任何內容(包括且不限於武器、道具、防具、電磁記錄等),一經查證屬實,甲方得立即終止乙方使用繼續本服務之權利,且不退還任何費用。若因前述行為招致其他法律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乙方同意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發表文章時,應尊重他人的隱私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乙方同意必須充份尊重智慧財產權,禁止發表侵害他人各項智慧財產權之文 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有關本網路遊戲之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他相關服務之所有權利。未經合法授權者,不得予以出租、轉售或從事其他營利行為,更不得對本網路 遊戲進行複製 (copy)、散佈 (distribute)、修改、解碼 (Decompile)、還原工程 (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組譯 (Disassemble),或任何更動、破壞等行為,如乙方有違法之情事發生,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十一、刪除過期帳號:(本條可依公司營運政策或系統備份之需求而做修改或刪除)
乙方帳號超過一年(含)未登入遊戲網站並使用本服務者,甲方得公告後30日內刪除該帳號,並回收相關虛擬遊戲套件。
本服務各線上遊戲公告停止營運滿30天,乙方仍未辦理相關補償程序,視同乙方同意依甲方所公告之處理辦法履行,絕無異議。
甲方實施本條各項刪除帳號行為前,均將在遊戲網站各遊戲網頁公告及電子郵件30天後實施。

二十二、計費標準:
本服務之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詳如費率表(請詳閱本服務各遊戲網頁)。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乙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遊戲網站中登錄之儲值應依舊費率計收。如採計時制者,每次計價單位為1小時費率計算。
費率調整時甲方應於調整生效日起三十日前,於遊戲網站、各線上遊戲網站、遊戲進行中或遊戲起始畫面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乙方。

二十三、退費標準:
乙方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含)內須持購買發票及完整的本服務商品(如商品銀漆不得刮開、序號不得破損或不全)逕向當時購買本服務商品之甲方授權之銷售通路申請退費。
乙方於購買或取得本服務商品滿七日後,不得再向甲方及甲方授權之銷售通路請求退費,且甲方及甲方授權之銷售通路有權拒絕乙方之退費要求。

二十四、電磁記錄 :
本服務之所有電磁記錄均屬甲方所有,甲方並應維持乙方相關電磁記錄之完整,乙方僅取得該電磁記錄之使用權。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乙方對於前項電磁紀錄於甲方所提供之遊戲中,有使用、收益及移轉之權利,但乙方不得違反本契約或其遊戲規範之相關規定。

二十五、遊戲管理規範:
為確保遊戲進行之秩序,甲方得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範或遊戲規則,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範或遊戲規則。
遊戲管理規範或遊戲規則視為本合約之一部份,與本合約具有相同效力。
遊戲管理規範之變更應依第三十一條之程序為之。
遊戲管理規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抵觸本合約之規定。
剝奪或限制乙方之合約上權利。但甲方依本合約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二十六、違反遊戲管理規範/服務合約之處理:
除遊戲規定及本合約規定外,有事實足證乙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範或服務合約時,甲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進行中公告乙方【宇峻奧汀官網】會員帳號,並 以線上即時通訊方式或電子郵件通知乙方。經甲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甲方得依遊戲管理規範,按其情節輕重限制乙方之遊戲使用權利。
甲方依遊戲管理規範停止乙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
除構成合約終止事由外,甲方依遊戲管理規範對乙方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乙方依本合約應享之權利。

二十七、免費遊戲 :
若甲方提供免費遊戲使用本服務,乙方除自行負擔網際網路連線費用及配備上網所需之費用外,在未支付甲方任何遊戲費用時,甲方無須負擔任何違約之損害賠償責任,或其他補償責任。
乙方一經儲值取得虛擬遊戲幣後,視為已使用並確認消費,甲方亦無法進行復原或退費。

二十八、送達 :
有關本合約所有事項之通知,乙方同意甲方以乙方登錄的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前項電子郵件地址變更,乙方應即通知甲方,並同意改依變更後之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甲方依本條電子郵件地址所為之通知發出後,經通常之傳遞期間,即推定為已送達。因乙方之故意或過失致甲方無法為送達者,甲方對乙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二十九、信用卡使用安全之維護:
1.第一次刷卡:
甲方會針對所有第一次至甲方網站使用的信用卡資料與銀行進行持卡人資料認證的動作。當乙方所使用的信用卡持卡人資料經銀行驗證有問題時,甲方將先行取消乙 方的交易並將儲值點數清除,同時請客服人員與乙方聯繫,進行交易確認的動作。不論任何原因,當甲方客戶服務人員無法與您取得聯繫時,將先暫時終止您繼續使 用信用卡儲值的服務功能。
2.信用卡盜刷或取消交易:
當乙方的會員帳號發生信用卡盜刷或取消交易的狀況時,甲方將凍結乙方的會員與遊戲帳號使用權,同時請客戶服務人員與乙方聯繫。若取得聯繫後,乙方無法提供 付款憑證證明,甲方會要求乙方先繳付積欠未繳的款項後,方得繼續使用本服務。一經拒絕,甲方即將帳號所有人資料及信用卡刷卡消費記錄比對彙整,送請檢、警 單位偵辦,並追究民、刑事之相關責任。若客戶服務人員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事件發生七日內乙方也沒有向客服中心提出異議,則視同乙方同意本公司採取之處理 措施。
3.信用卡資料保護:
請勿在公共場所(如網咖、機場或任何可上網的公共機器)使用信用卡線上刷卡儲值服務,以防止有心人利用木馬程式或鍵盤記錄程式或瀏覽器程式漏洞,竊取您的信用卡相關資料。

三十、ATM轉帳繳費之正確無誤之確認:
乙方在使用ATM轉帳繳費的時候,請確認自己的繳費帳號資料正確無誤,同時儘量避免輸入錯誤,轉帳至其他人的會員帳號。依據金融機構的作業處理規定,當乙 方轉帳繳費帳號輸入錯誤,以至於款項匯入他人銀行帳戶內時,銀行與商家均不負擔追回或賠償的責任,需要乙方自行與對方聯繫並追回該筆金錢。甲方僅將依法配 合檢、警單位或法院的作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協助辦理。再次提醒您,甲方所核發給乙方的轉帳帳號是唯一且無連號情形,所以請務必小心操作。

三十一、合約之變更:
甲方保留隨時修改本合約或相關規範、遊戲規則之權利,並在未來如有任何修改時,甲方將於遊戲網站首頁及各遊戲首頁公告之,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乙方。
甲方未依前項規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合約之變更無效。
乙方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如乙方未為反對之表示並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乙方已同意並接受甲方合約變更之內容。
乙方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乙方對甲方終止本合約之通知。

三十二、甲方保留權利:
甲方保有增加、更新或停止本服務之任一線上遊戲營運之權利。

三十三、廣告提供:
「宇峻奧汀官網」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關於其內容所展現的由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提供。甲方基於尊重尊重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權利,不對廣告之內容做任何實質的審查,乙方應該自行判斷該廣告的正確性及可信度,甲方將不對該廣告做任何擔保。

三十四、內容提供:
「宇峻奧汀官網」之內容如由與甲方有合作關係之公司、業者或廠商所提供,甲方基於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益,不對其所提供之內容做任何實質的審查。乙 方對於內容之正確性及可靠性,應審慎判斷,該內容如有不實或錯誤,乙方應該逕行向該內容提供者反映。甲方不對此作任何的擔保。

三十五、個別條款之效力:
本同意書所定之任何乙方條款之全部或一部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三十六、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合約與相關遊戲管理規範、遊戲規則之解釋及適用、以及乙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甲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因本合約所生糾紛,若有訴訟必要,雙方合意以台灣板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前項約定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三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三十七、宣導事項:
長時間進行遊戲有害身心健康,請注意線上遊戲僅供娛樂,適度可以抒解壓力,達到娛樂效果,但過度沉迷,則可能影響您現實的生活.

本合約於98619日(以實際公告日為準)生效,本合約之適用概不溯及既往。